你還記得,自己上一次對自己溫柔一些,是什麼時候嗎? 不是那種「我該早點睡」的假溫柔,而是那種在深夜裡,對自己說:「或許我曾怕過,幸好我還在這裡。」 昨天我重聽青峰的〈歌頌者〉,他唱著: 「我想我很適合 當一個歌頌者 十幾年過去了 我還在這唱著」 那一句「我還在這唱著」,像是他在對未曾看見的你說: 我堅持過,也曾傷過。許多人被傷後就離開舞台,但他還在唱。 被理解,是人間最安靜的奇蹟。 多年以前,我受邀去彰師大做 TED 分享。 我在台上說了三個「幸」: 幸運,是你抓住機會的時候; 幸福,是你願意給出東西的時候; 但幸好,是你走過黑夜之後還能對自己微笑的時刻。 那天晚上,台下有一位女生在 Q&A 時說: 她大三那年被退選社團,幾乎覺得自己沒價值。 後來,她偷偷寫信給自己: 「就算社團沒接納我,我還是得走下去。」 幾年後,她成了那個社團的指導老師。 她說:「我當初最怕的是自己放棄。」 那是我第一次在台上看到觀眾眼淚閃動——那不是為我的分享,而是為他們自己在裡面的那道傷口。 再講一個真實的故事, 艾瑪·蓋特伍德(Emma Gatewood)是美國的一位農婦、十一個孩子的母親,也曾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。 她過了六十歲,孩子都長大搬走,她的生活安靜、老舊。 某日,她在一本雜誌裡看到關於阿帕拉契山徑的介紹: 那是一條穿越東岸美國的長距離步道,全長三千多公里。 她對自己說:「我也可以試著走一次。」 她並沒有強健體格,也沒有事先接受長征訓練。 她背著簡單背包,一步步出發。 她在小徑上迷路、缺水、被暴雨打得衣服濕透。 有人說她傻,年紀這麼大,幹嘛折騰? 但最後,她走完全程,一次、又一次。她以六十七歲之姿完成這條艱難的長徑,成為第一位獨自走完全程的女性。 那一路,她不只是走過地理的距離,更是穿過身體的害怕、過去的傷痛、歲月的疑惑。 她後來說:「我從沒認為我會做得到。但我必須試一試。」 那是一條用腿踏出的「幸好我還活著」之路。 無論是幸運或是幸福,都是起點而已, 唯有「幸好」,是你必須走過那一遭,你才能知道…… 如果你還記得你自己曾經在什麼時刻撐住,那瞬間就是你的「幸好」。 有些轉折你能回味;有些你寧願忘記。 但每一個轉折都刻下一條疤,有些疤會成為警告,有些變成證明。 幸運與幸福是起點。幸好,是終點的回望。 你從不該只靠自己走;你會發現身邊有別人、過客、留影,跌跌撞撞陪你走。 最後那一刻,不是你達成什麼,而是你還有值得珍惜的人在你身邊。 如果你正在閱讀這篇文字,就對自己輕聲說:「幸好,我還在這裡。」 人生裡那些摔得很重、看不清方向的片段,正是你最深的證明。 你以為只是活下來,其實是寫了一首未完的歌。 如果你一時想不起那件曾讓你說「幸好我還走過來」的事,也無妨。 那只是提醒你:該啟程了。 從一個小決定開始:換個髮型,改條回家的路,或對陌生人微笑。 改變不必偉大,只要你不再退縮。 生命若像罐頭,那開罐器不在別人手裡。 那把開罐器,就是你走過來的勇氣,手裡那根線,牽著你說:「幸好,今天我還在這裡。」 (給你,也給會讀這篇文章的人): 一、回顧一件你曾經撐過的困難; → 把那件事寫下來,不用修飾,讓它證明你曾經存在、曾經奮鬥。 二、在今天做一件小事,對自己說一句:「我很慶幸我還在這裡。」 → 可以是喝一杯熱茶、走一段路、寫一封信給過去的自己。 三、如果你願意,把你的故事分享給某個人/某個圈子。 → 當你說出來,那道傷口可能有力量,也可能成為別人的光。 四、定期回望。 → 過些時候(如三個月、六個月),再打開那篇文字或那張舊照片,提醒自己:幸好,你還在這裡。 五、在以後的文字或講述裡,試著讓你的「金句」不是從天而降,而是從你血液裡流出。 → 用你那段摔倒、那段疼痛、那段想放棄的時光,讓語句變厚、變真。 願你在文字裡,重遇那個走過荒野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