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晚上收到這則訊息,我思考了很久。
要是幾年前你問我,我可能會劈哩啪啦給你一連串「讓別人喜歡你」的方法。但我現在更想反問的是
「為什麼你要成為對方喜歡的樣子呢?」
這句話,其實也是說給以前的自己聽的。
以前的我,總是用腦袋思考「怎麼跟人互動」,努力讓自己的身材、習慣、形象,都塑造成大眾心目中「教練應有的樣子」。但我漸漸發現,做自己沒有熱情的事,只是在慢慢內耗自己。
所以我的回答是:與其成為別人喜歡的樣子,不如成為你自己。
但成為自己不容易,因為你得先知道自己是誰。因為我們很容易把社會價值觀,認為是我們自己的價值觀。而認識自己,需要透過探索。
去爬山、去浮潛、學跳舞、學唱歌、跑一場馬拉松、去當志工、去冥想、去旅行——去做那些你從來沒嘗試過的事。
在所有的過程中,嘗試保持覺知,感覺自己的感受、情緒,還有閃過腦中的想法。不需要評判,只是靜靜地觀察。
每一次嘗試,都是一場與自己的對話。在整個過程中,你會越來越認識自己,越來越清楚自己喜歡什麼、不喜歡什麼。而當你清楚了,你只需要做一件事:
做自己喜歡的事,成為你自己。
與其花力氣變成別人想要的樣子,不如花時間成為你自己。喜歡你的人,自然會留下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