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銀行宣布為實質換屋自住者調整協處措施,
將先買後賣舊屋的出售期限從1年延長至18個月。
此舉目的在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,
並維持信用管制目的
此項新規定適用於名下無房貸但有房屋,
或名下已有一戶房貸,並主張實質換屋自住需求的自然人。可不受寬限期或貸款成數上限的限制
政策調整是因應近期房市交易降溫,民眾反映原有房屋出售時間拉長,或買方貸款撥款延遲等情形。適用於113年9月20日後錄案的貸款案件。
也就是手上有一套房子想要換屋的屋主
手上無貸款或是還有貸款的情況下,
在買第二套房子的時候只要跟銀行簽訂切結書
保證在18個月內把第一套房子賣掉並完成
貸款抵押塗銷登記,第二套房子就不受到
二套房貸款成數的限制,也就是先買後賣,
這樣對換屋族來說買第二套房子的貸款
跟首付壓力就小很多了。
不知道各位學長學姊在實務上遇到的案例多不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