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考大家智慧 專業能力
爸爸有一間在台北的住家豪宅 在105年後分年贈與給兒子 都是以公告現值方式陸續贈與一半土地一半房屋給兒子 每次都是以公告現值方式申報共申報房屋及土地1200萬 爸爸當時取得方式是建商合建 目前爸爸知道錯了 不應該用贈與的方式 兒子想再過一二年把爸爸這間豪宅賣掉 售出價格為1億2千萬 但房地合一稅很高 請問能用何種方法將房地合一稅避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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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 一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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